(一)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加权分超过60(含60)分,一志愿上线考生超过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加权的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达到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直接确定为拟录取名单。
(二)调剂考生拟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加权分超过60(含60)分,依据专业调剂指标,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加权的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总成绩并列,位列后几名的考生,则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例如:某专业录取名额为5名,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排名第5名的共有两名同学,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这两名考生初试成绩相同,则两名考生均不予录取。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
2.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3.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的。
4.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远程面试时有违规行为的。
(五)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待录取”通知,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通知)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待录取”,逾期视为放弃。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10天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确定终录取名单。
2020年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考生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