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生户口迁移遵从本人自愿迁移的原则。
2.不需要迁移户口的研究生,可将户口保留在原籍,农业户口可就地登记为城镇户口。
3.需要迁移户口的学生,请持《重庆工商大学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照下列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一)非重庆籍学生
(1)须办理《户口迁移证》,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办理机关公章等基本内容必须齐全、清晰、准确,不得涂改(与各种入校手续中姓名等内容必须一致)。
(2)户口迁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3)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注明学生本人身高、血型、联系电话)交本人所在学院,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入户手续。
(二)重庆籍学生
(1)若是“家庭户口”的,将本人“户口页”单页(内容齐全、清晰、准确、不得涂改,应有当地派出所户口管理专用公章和民警印章)和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注明学生本人身高、血型、联系电话)带到学校交给所在学院即可。
(2)若是“集体户口”的,只需将你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表上内容齐全、清晰、准确、不得涂改,应有当地派出所户口管理专用公章和民警印章)和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注明学生本人身高、血型、联系电话)带到学校交给所在学院即可。
(3)提交《新生上户申请书》。请自行在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网页上“热门下载”栏下载《新生上户申请书》,填好以后与上述1或2的资料一并交给学院即可。
4.研究生新生报到三个月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保卫处户口咨询电话:023-6276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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