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缴费标准见下表),并在2020年10月1日之前将上述款项按下表预收款合计栏中的金额存入学校账户,具体存入方法见附件。
标准 专业 |
学费(元/学年) |
住宿费 (元/学年) |
收款合计(元) |
酒店管理 |
6000 |
960 |
6960 |
导游 |
6000 |
960 |
6960 |
护理 |
7500 |
960 |
8460 |
助产 |
6600 |
960 |
7560 |
健康管理 |
6000 |
960 |
6960 |
会计 |
6000 |
960 |
6960 |
电子商务 |
6000 |
960 |
6960 |
说明:
1.学生学费按照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收取。
2. 2020-2021学年学生住宿费统一先按6人间标准(960元/学年/生)收取。部分入住4人间(4人间标准:1600元/学年/生)的学生另补差额640元,开学后根据入住实际情况再收缴差额。
3. 学校不直接向同学们收取教材费,教材费用的收缴由各学院负责人具体负责,指定专人实施。教材费用一般由学生在发放教材前三天通过微信公众号教材付款方式支付。具体在报到后由教务处通知。
4. 学生就读期间重要活动要求统一穿校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校服费用为750元(空乘制服为1070元)。以班级为单位领取校服后,按试穿合身的学生人数把费用支付给中标单位,各二级学院安排纪检委员监督、协调。试穿不合身的费用待校服补办好再支付。军训服装收费80元/套,待军训开始前一周以班级为单位领取,在领取时直接把费用支付给中标单位,受疫情影响,军训时间安排在2021年7月。
5. 为方便新生学习与生活,每位新生的校园卡内预存100元,新生报到时现场交纳100元。
6. 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的学生,须填写《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低保户、烈士家庭、五保户、残疾学生等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报到时,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能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事宜。不申请资助的同学不需要填写该表。
7. 体检费用待开学后在体检前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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