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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欧洲国际法学硕士中国学位论文

2020级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欧洲国际法学硕士”招生简章(中国申请人专用)学位论文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10 19:21:00 解决时间:2020-06-30 16:09

满意答案

1.2学位论文

从第二学期第1周开始,学生开始论文写作,每一名任课教授承担3-5名学生的论文指导。

1.3教学语言:英语。

1.4教学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或者在线学习。

1.5修学期限:一学年。每年9月开学,次年6月底完成课程学习。

1.6学位授予:德国汉堡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学位授予办法详见“欧洲-国际法学硕士项目考试规程”,载于

中欧法学院网站:

http://www.***.cn/info/1177/2739.htm

德国汉堡大学网站:

https://www.uni-hamburg.de/campuscenter/studienorganisation/ordnungen-satzungen/pruefungs-studienordnungen/rechtswissenschaft.html

2.申请

2.1申请人资格:项目申请人须已获得(或到中欧法学院注册之前定能获得)法学学位,或者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2申请起始时间: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18日。招生人数:25名。具体录取数量视报名情况适当增减,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备案。

2.3一份合格的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全部文件

(1) 2020级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欧洲国际法学硕士”招生简章(中国申请人专用)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2020年“欧洲-国际法学硕士”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请发送签字扫描版)。

(2)中国大陆申请人:身份证;香港、澳门地区考生: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申请人亲自填写的中英文  2020级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欧洲国际法学硕士”招生简章(中国申请人专用) 项目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m 2020 (申请表请发送一份word版,再发送一份签字的扫描版),同时把相应信息填写到统计表格中:

(4)申请人曾就读院校的教授的推荐信:由教授本人将签字的推荐信扫描件发送到中欧法学院电子邮箱:meil_cesl@***.cn。

(5)与申请人法学教育经历有关的中英文成绩单(须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TOEFL、IELTS等英语测试成绩单。

(7) 2020级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欧洲国际法学硕士”招生简章(中国申请人专用) 财务状况声明  Financial Statement (请发送签字扫描版)。

(8)所有考生须交验学历或学籍证明材料

非应届生提交学历证明材料:

获得国内学历文凭的考生: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英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获得国外文凭的考生: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认证报告》办理方法请点击链接(http://www.***.cn/xlcx/bgys.jsp)以及(http://www.***.cn/xlcx/rhsq.jsp)。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证明材料:

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英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法请点击链接(http://www.***.cn/xlcx/bgys.jsp)。

考生应将以上申请材料的彩色清晰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meil_cesl@***.cn,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考试。中欧法学院在招生考试时,将进行人脸识别及资格审查,审查时考生出示上述材料原件。考生前来中欧法学院报到注册时,需提交与电子文本一致的、经本人签名的纸质文件。入学后3个月内,中欧法学院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习资格;如有严重违规的情形出现,将提交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3.学费:人民币60,000元/学年。

学费标准由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制定,报教育部备案,并在招生简章、录取通知和中欧法学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录取政策

(1)中欧法学院依赖申请人提供内容真实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评估。择优选拔是中欧法学院基本的录取政策,中欧法学院鼓励申请人提供能够证明他(她)才能出众的材料。

(2)申请人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3)申请人需参加中欧法学院组织的入学考试,考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具体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全程英文进行。申请人参加招生入学考试,无需缴纳考试费。入学考试采取远程连线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及考生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面对面地沟通。考试时间安排在申请截止一周以内。中欧法学院将公布考生名单以及考试具体安排。

(4)中欧法学院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入学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录取。综合评估权重分别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占40%(包括法学教育相关的成绩单、教授推荐信以及工作经历),全英文个人陈述20%,全英文面试占40%。申请人参加招生入学考试,无需缴纳考试费。

(5)学校不调学生户口和档案,不进行毕业派遣。

5.其他

选修课单元在北京和欧洲合伙人院校开设或者在线学习(具体视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确定)。

欧洲选修课的具体方案取决于欧洲合伙人每年度的安排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本院保留届时根据情况做相应调整的权利。欧洲-国际法学硕士单项生如申请赴欧洲学习选修课,学生自行负担成本与费用出访。

6.咨询

中欧法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马安娜

邮箱:meil_cesl@***.cn

网址:www.***.cn

中欧法学院保留修改和解释本章程的权利。

中欧法学院

2020年7月1日

答案来源于:2020级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欧洲国际法学硕士”招生简章(中国申请人专用)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6-3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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