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特殊资助预算总额度控制在当年研究生学费收入的3%,且不结转下年,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家 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情况时,可由研究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 核,经研究生院审批后,予以适当补助。具体依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特殊资助实施办法》(附件6)及相关通知执行。
研究生学生活动专项经费预算总额度控制在当年研究生学费收入的2%,且不结转下年,主要用于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建设、学生第二课堂(包括研究生社会实践、社团建设、素质拓展等)、全校性文化平台建设和文化活动等,具体由研究生院掌握使用。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学校不给予研究生特殊资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