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特殊资助申请程序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特殊资助申请程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5 14:24:00 解决时间:2020-08-05 21:22

满意答案

第九条特殊资助申请程序:

(一) 研究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特殊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结合研究生日常消费等情况对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确认,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审。

(三)学校评审办公室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汇总审查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确定资助名单和金额。

(四) 学校评审办公室公示资助名单,公示期不少于2天。公示期满后将资助名单及金额造册后提交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按照实际资助金额进行发放。

答案来源于: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8-05 21:22

类似问题答案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特殊资助申请程序
第九条特殊资助申请程序:(一)研究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特殊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二)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结合研究生日常消费等情况对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确认,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审。(三)学校评审办公室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汇总审查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确定资助名单和金额。(四)学校评审办公室公示资助名(阅读详细内容)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特殊资助申请程序
第九条特殊资助申请程序:(一)研究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特殊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二)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结合研究生日常消费等情况对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确认,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审。(三)学校评审办公室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汇总审查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确定资助名单和金额。(四)学校评审办公室公示资助名(阅读详细内容)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学校不给予研究生特殊资助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学校不给予研究生特殊资助:(一)由于本人责任造成被盗、火灾等,造成基本生活困难(二)平时有抽烟、酗酒及高消费行为(三)受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违纪处分(四)未经批准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及住宿费。答案来源于: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阅读详细内容)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学校不给予研究生特殊资助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学校不给予研究生特殊资助:(一)由于本人责任造成被盗、火灾等,造成基本生活困难(二)平时有抽烟、酗酒及高消费行为(三)受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违纪处分(四)未经批准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及住宿费。答案来源于: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阅读详细内容)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研究生特殊资助实施办法
十二、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特殊资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帮扶工作,保证贫困研究生全力投入学习和科研,不断促进研究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研究生特殊资助是指以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成长成才为导向,满足研究生的长远发展需要,促进他们在专业技能、思想品德、心理健康、能力素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资助。第三条(阅读详细内容)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研究生特殊资助及相关配套政策
(三)研究生特殊资助及相关配套政策研究生特殊资助预算总额度控制在当年研究生学费收入的3%,且不结转下年,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情况时,可由研究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经研究生院审批后,予以适当补助。具体依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特殊资助实施办法》(附件6)及相关通知(阅读详细内容)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研究生特殊资助包括特困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两种。第五条研究生在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后仍难以维持
第四条研究生特殊资助包括特困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两种。第五条研究生在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后仍难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特困补助:(一)父母双亡的孤儿或单亲家庭且经济困难;(二)本人长期患有严重疾病或身体残疾;(三)父母一方或双方有慢性疾病并丧失劳动能力;(四)父母双职工下岗;(五)来自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且经济困难;((阅读详细内容)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研究生特殊资助及相关配套政策
(三)研究生特殊资助及相关配套政策研究生特殊资助预算总额度控制在当年研究生学费收入的3%,且不结转下年,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情况时,可由研究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经研究生院审批后,予以适当补助。具体依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特殊资助实施办法》(附件6)及相关通知(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