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究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特殊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结合研究生日常消费等情况对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确认,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审。
(三)学校评审办公室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汇总审查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确定资助名单和金额。
(四) 学校评审办公室公示资助名单,公示期不少于2天。公示期满后将资助名单及金额造册后提交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按照实际资助金额进行发放。
答案来源于: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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