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团关系
(1)入学前是中共党员:应转入党员组织关系,根据新生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类别,按以下方式转接:
①我校毕业生:联系毕业学院党政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硕士毕业和博士录取为同一学院的学生请按照学院的要求办理)。
②非我校毕业的省外考生:由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时交到被录取学院。尚未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新生请参照以下内容填写介绍信。
介绍信抬头: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去向单位:太原理工大学XXX学院(XXX学院为考生录取学院(含实验室、研究院)名称,务必准确填写)
③非我校毕业的省内考生:经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到原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申请,由相关负责人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系统中的目标党组织填写:“中共太原理工大学XXX学院委员会”(XXX学院为考生录取学院(含实验室、研究院)名称,务必准确填写),此类考生转接党组织关系不用再开具纸质版的介绍信。
(2)入学前是中共团员:应转入团组织关系,请联系录取学院。如自带团员组织关系,入学报到时交到录取学院。团关系相关事宜请咨询被录取学院。
2.户籍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户口迁移自愿原则,凡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的非定向录取研究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办理落户手续,所持各类证件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编号、民族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与籍贯必须打印到“省-市”或“省-县”,不得只打印到“省”,否则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千峰派出所太原理工大学(户口在太原市六城区的新生入学时不办理户籍迁移)
特别注意: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一旦正式落入学校集体户,就读期间不得随意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同学们谨慎选择。
3.人事档案和就业派遣
(1)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定向录取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定向全除外)与户口,工资由原单位发给,不享受我校奖助学金。定向生须领取定向委培协议书,一式三份由本人和工作单位签字盖章后于9月10日前交到迎西校区研究生院423房间。
(2)被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研究生院,学校届时发毕业派遣证。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是非定向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的依据,档案未到者视为放弃研究生助学金评审资格,请新生务必重视档案调入工作,未按规定办理以上手续者,报到入学后不再补办。新生入学报到后请于10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档案状态。
(3)其他事项:
①已落实档案在我校研究生院或学生处的新生不需要本人办理档案关系,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办理。
②请各位新生务必认真阅读《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手册》关于“人事档案转调、学费缴纳与奖助学金发放”相关规定。
答案来源于:2020级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
2020级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到手续转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