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天津市普通高校录取外省市生源学生户口来去自由的户籍政策,遵循户口迁移自愿的原则,由录取新生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校;天津市家庭户口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校手续,天津市集体户口新生可以自愿办理迁校落户手续;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解决户口。
凡办理户口迁校的新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户口迁往地址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 号或天津市静海区天津中医药大学。
(2) 户口迁移证中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一定要字迹清晰、准确无误。
(3) 迁移证中,出生地和籍贯要写到市、县一级(直辖市写到区一级),备注栏中请注明身高、血型。
(4) 户口迁移证请在入学报到时现场上交户籍管理人员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逾期或
不能提供户口迁移证者,不能办理户口落户学校手续。
(5) 办理落户手续时,需携带新生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本人一寸近照1 张。
温馨提示:新生落户手续审批时间较长(约5 个月左右),办理新生落户手续期间需要更换身份证或办理护照等,请在户籍迁出前提前在原籍地更换或办理,以免耽误正常使用。
答案来源于:2020级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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