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联合下发的新文件《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针对我校情况,现对全日制研究生学费缓交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含工资关系)转入天津大学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以及少民骨干非在职定向就业研究生可以申请学费缓交和助学贷款,申请缓交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对于暂时困难无法缴纳学费以及准备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新生,新生可通过天津大学迎新系统在网上申请学费缓交,来校报到时须持个人承诺签字的《天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在学校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可缓交金额为当年学费且不超过12000元/人,申请缓交后,如学费有超出缓交额度部分,须自行补齐后方可打印入校通知单。
入学后可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来缴纳学费或在两个月内补交学费。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采取一次申请分年发放的形式,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为当年学费,并且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注:1. 办理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如需缴纳回执单可在绿色通道提交。
2. 可办理缓交的范围只包括学费,不包括住宿费。
学费相关事宜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022-85356086),绿色通道相关事宜咨询学工部资助中心(022-27403407)。附件:
附件1天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2校园支付平台缴费流程.docx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天津大学财务处
天津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8月29日
2020级天津大学研究生收费项目及指南含非全日制绿色通道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