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自带档案应由新生本人按照学校招生就业处的统一安排,入校报到时及时送交至所在学院;
2.由新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地、州)招生办公室集中寄达学校招生就业处的新生档案,招生就业处将于2020年12月30日前,按新生所在学院和专业进行整理、登记后向各学院传递;
3.对无纸质档案,仅有招生录取过程中远程网上录取的电子档案的新生,可在2020年12月30日之前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下载并打印学生电子档案(即《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信息表》和《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的纸质文本,过时不再补打。
答案来源于:2020级四川师范大学新生档案交接与传递须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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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文秘与档案 | 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学校 | -- | -- |
图书档案管理 | 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 3 | -- |
图书档案管理 |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 -- | -- |
图书档案管理 |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 三年 | -- |
文秘(档案管理信息化) | 阳谷职业中专军星特警学校 | -- | -- |
2020级四川师范大学新生档案交接与传递须知无纸质档案,仅有招生录取过程中远程网上录取的电子档案(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信息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的电子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