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户口迁移本着自愿原则,在校期间可办理一次户口从原籍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新生入学时如需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到我校,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地为南通大学),入学报到后及时交给辅导员老师,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申报手续。根据我校属地派出所的意见,建议南通地区的新生不迁移户口。
6党员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组织关系在江苏省内的新生党员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直接接转组织关系,系统内转往单位为“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党委”;组织关系在江苏省外的新生党员须由所在地具有相应接转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南通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往单位为“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同时提供“党员个人信息表”,报到后一并交所在学部党组织。团员应带团员证,报到后及时交辅导员老师。
2020级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请凭录取通知书到原中学(或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报到后及时将密封的本人档案交辅导员老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