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生公寓不要求使用统一的公寓用品,请学生自备。
(2) 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向研究生院培养与学籍管理办公室、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前一周请假,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电话:0471-6575780。
答案来源于:2020级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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