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户口采取“自愿迁移原则”,定向、委培生户口不能迁入学校。如需办理户口迁入,请在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入材料交给学院辅导员,集中申报落户。
办理户口迁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1寸彩照1张。要求:白底大头无框,符合身份证相片标准。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户口信息采集单(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
5.户口迁移证。要求:
(1)“出生地”、“籍贯”需详细具体,如“XX省XX市(县)”;
(2)迁移地址:
①明故宫校区学院: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②将军路校区学院: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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