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和新生所获得的录取资格进行复查;
2.各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逐一查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线学籍认证备案表户口迁移证(需迁移户口的新生)等相关材料,并与考生档案、录取考生名册、录取照片逐一比对。
各学生所在学院要认真查验新生档案的密封状态,对报到时未提交档案的新生,要及时跟踪档案的流转状态,接收时予以查验。及时整理新生档案,核查档案中身份证、党团关系、出生日期、照片、简历等重要信息,若出现身份信息或档案材料异常情况,请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
3.各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复查新生的身心健康状况,将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情况填入《宁波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报送研究生院;
答案来源于:2020级宁波大学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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