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在2020年10月28日前将汇总资格复查结果上报学校,同时形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报告于10月30日前报送辽宁省教育厅,对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学籍。
请各学生所在学院及相关单位,按照此通知要求做好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20〕130号)
2.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统计表
3.2020级新生数据(电子版和纸质版基本信息数据、电子版考生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考生高考志愿表、电子版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8日
2020级辽宁科技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