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学院须指派一名院级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各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20级新生数据(数据已制成B4纸横版)纸质版,组织人员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的基本信息数据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数据,同时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复查结束后将纸质版数据学生签字后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在2020年10月21日前报送教务处。
3.各学生所在学院及相关单位,需将入学资格复查结果填写在《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统计表》(附件2)中,在2020年10月21日前报送教务处。
2020级辽宁科技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