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应在家庭所在地银行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未开展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可凭《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证明,提出学校所在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仅贷学费与住宿费,贷款高限额为8000元/年。
答案来源于:2020级嘉兴学院新生入学须知(平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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