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9月12日-13日
卓越能力认定是指对考生在学习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特长与能力的认定。在以上三方面表现卓越者,报名时可在报名系统提出认定申请
(不申请者不需填写),并于现场检测时提交获奖证书、专业水平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经各领域专家组成的委员会现场检测认定后方可加分,未通过认定者不予加分,认定完成后证书原件退还考生。卓越能力认定加分标准如下:
学习与创新:考生提交高中阶段获得的全国性竞赛活动获奖证书(竞赛须在教育部公布的《2019 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范围内),经评委现场检测认定,分别给予0-4 分的加分。
运动与健康:根据考生提供的体育专业水平证书或校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书,评委现场检测认定,分别给予0-3分的加分。
审美与表现:根据考生持有的才艺专业水平证书或获奖证书,评委现场检测认定,分别给予0-3 分的加分。
答案来源于:2020级江苏师范大学敬文书院新生选拔方案
2020级江苏师范大学敬文书院新生选拔卓越能力认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