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政策规定,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学院另设有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和校友奖学金等;学院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具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细事宜请学生上网查阅:
1.黑龙江省生源地学生请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黑龙江华安学贷险”,关注后下载华安助学APP。
2.黑龙江省外生源地学生请咨询生源地教育局以及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站进行查询和办理。
答案来源于:2020级黑龙江东方学院本科生入学报到须知
2020级黑龙江东方学院本科生资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