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1张及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8张。新生报到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2.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文件精神,学生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在入学后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和近期2张1寸白底免冠照片交给学部辅导员,统一到保卫处办理落户手续。
3.报到时携带本人的“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考材料袋”(即纸质档案)。请本人妥善保管,到校后辅导员统一收取。逾期未交“考生报考材料袋”者,视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4.党组织关系迁至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迁至共青团黑龙江东方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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