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左页)和学生档案。以上材料不全者无法办理入学手续,特殊情况需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录取通知书分左右两页,右页为录取纪念卡,考生裁剪后留存纪念。学生档案由升本前所在学校邮寄或自带。
2.党团组织关系。省外党员( 含预备党员)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转出党组织需为具有独立发展党员权限的党委,抬头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党委组织部)及党员材料,入校后将介绍信及党员材料上交至学院党组织,由学院党组织统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省内党员(含预备党员)在全国版党 员系统中接转党 员组织关系,党员将转入党支部信息“中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用科技学院继续教有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反馈给转出党组织,在全国版党员系统中进行组织关系接转,接转成功后及时将党员材料.上交至学院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入校后请将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及时上交至学院党组织。共青团员需在原单位“智慧团建”系统中进行转出,申请转入“共青团黑龙江八-农垦大学委员会应用科技学院2020级新生团支部”,入学后持团员证及团关系办理转入手续。
3.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1)黑龙江省内考生户口不迁移,外省考生户口自愿迁移,我校原则上不建议签转,若确需签转,请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2)户口迁移地址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3)户口迁移证上必填项目为:户口性质、姓名、性别、民族、身高、血型、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婚姻状况、原住址、迁往地址、迁移原因,其中出生地和籍贯要详细到市县。
(4)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生档案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民族等应完全一致,否则无法办理入学手续。(5)迁移证上的户口专用章和户籍员名章要齐全。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录取通知书内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正反两面) ,此表不用盖章,但需要如实填写、个人承诺并签字,开学后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需提交此申请表。根据《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黑教规(2019) 9号)要求,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学生、城乡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六种情况的学生,以及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可在提出申请时出具相关凭证。其他因特殊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如实反映家庭情况,如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出具,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答案来源于:2020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
2020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专升本入学时请携带下列证件和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