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学时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手续仅在新生入学一月内办理,过期不再办理。
(二)新生若办理迁户手续,需提交下列材料:
1.户口迁移证(外省学生需由本人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迁
往地址为:邯郸学院)或本人户口页(本省学生只需提交本人户口页)。
2.身份证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
(三)新生于入学报到当日将上述材料交给在报到现场“户籍办理处”现场办公的户籍员,或于入学后一月内交给学校安全工作处户籍室(行政楼X-128室)户籍员。
(四)户口页、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名字必须保持一致(音同、字同),不得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与迁移证或户口页上的号码必须一致。户口页、身份证如有错误,请在原派出所更改后再迁出,学生户口在校期间不得办理更改手续。
(五)学校户籍室咨询电话:0310-6260066。
答案来源于:2020级邯郸学院普通本专科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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