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非上海市户口研究生新生的户口是否迁入华东师范大学,由研究生新生本人决定;
2、原上海市常住户籍(本市户籍)研究生新生的户口不可迁入华东师范大学;
3、原为上海市集体户籍的研究生新生的户口是否迁入华东师范大学,由研究生新生本人决定;若自愿迁入华东师范大学集体户籍,手续为网上迁移。在报到后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迁入闵行校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名称全称。
(2)迁入中山北路校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信息页原件加盖派出所印章、照片采集单(中北校区入学后需到白玉路526号白玉派出所拍身份证照)。具体要求在开学后会另行通知。
4、入学方式为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无论是否有校区变更,均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相关规定,自愿迁入学生集体户口后,在读期间除退学、肄业两种情况外户口不得迁出。
2020级华东师范大学新生党团组织转接及户口迁移办理户口迁移情况说明(适用符合上述可以迁入条件者)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