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迁移至学校的新生,属临时性集体户口,不属广州市常住居民户口,在就业待遇上与不迁移户口的学生是一样的。毕业时落实单位且单位接收户口的,可迁到单位,未落实单位的,必须迁回生源地。在校期间(除退学、转学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原因中途迁出户口。
2、户口是否迁移至学校,不影响本人在广州市办理出入境、身份证等业务。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在广州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学生可在广州办理各种出入境证件(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及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3、户口迁移至学校后,属于学校集体户口,需严格遵守学校集体户口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管理。
2020级广州医科大学录取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根据政策要求,学生可以不迁移户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