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开展学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到位、核查不力、未及时清理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对在校期间提出更改姓名、民族和身份证号的学生,各学院应进一步复核,严格把关,按照《学生申请修改基本信息的办法及流程》(附件2)进行处理,并填写《高等学校学生更改关键信息申请书》(附件3),将所有材料提交学籍管理科。
(三)各学院在复查工作结束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附件4),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28日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校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招生办公室邮箱zs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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