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一般应当在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且不违背本办法第2、3条规定的,可申请转专业:
(1)患病原因的,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就读的;
(2)休学创业后复学的;
(3)退役后复学的;
(4)拟转入专业有利于学生就业、创业需要,或确有专长的,转专业更能发挥专长的;
(5)确有特殊困难的;
(6)社会对人才需求发生变化,学院对办学专业进行调整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国家招生文件或学院招生章程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教育部及区教育厅文件明文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2)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申请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3)艺术、体育类等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申请调整到普通类专业;
(4)转校生申请突破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再次调整专业;
(5)经学院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3.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申请转专业的,在处分没有解除前,不予转专业。
4.申请转专业所需材料:
(1)《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三份;
(2)《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转专业补修课程通知书》一式二份;
(3)学生转专业后学习计划书一份;
(4)家长书面意见一份;
另附证明材料:
(1)患病原因的,需提供学院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原始病历一份;
(2)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提供退役、创业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确有专长的,拟转入专业有利于学生就业、创业需要的,提供相关成果证明或专家证明一份;
(4)确有特殊困难的,提供足以说明情况材料一份。
5.学生转专业应在一年级申请办理,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规定如下:
(1)一年级学生可以申请转入同年级相关专业继续学习,或申请转入下一年级的相关专业重新学习;
(2)二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所修学分未达到转入专业同期应修学分70%,原则上安排到下一年级相关专业重新学习;
(3)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所修学分未达到转入专业同期应修学分80%,原则上安排到二年级相关专业重新学习。
以上内容摘自《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请点击下载阅读全文。
教学科研部
2020年7月31日
答案来源于:2020级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新生教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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