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如有需要咨询有关事项,可与研究生院相关科室联系。各科室主要职责和联系电话如下:
科 室 |
主要工作职责 |
电话(区号0773)及办公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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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风校区 |
雁山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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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科 |
负责评奖评优;社团建设;创新实践竞赛组织;三助;创新创业;研究生实践基地;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心理和生活指导工作;日常事务;网站建设和维护 |
5891722 南校区办公楼 216室 |
8983127、2679653 行知楼B606室、B601(西)室 |
综合管理科 |
负责办公室管理;公文、印章管理;部门财务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高基表数据统计与上报 |
5891722 南校区办公楼 216室 |
8983127 行知楼B606室 |
学位科 |
负责学位申请、学位授予、学位数据上报;导师遴选和培训 |
5893215 南校区办公楼 218室 |
2533495 行知楼B604室 |
培养科 |
具体负责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在职人员课程培训;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考试;课程建设;毕业数据上报;创新项目;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国际交流;研究生质量报告;培养模式改革 |
5893215 南校区办公楼 218室 |
2533495 行知楼B604室 |
招生就业科 |
负责研究生招生;硕士入学考试考点工作;负责就业派遣,定向培养协议书办理;奖学金评定;研究生档案管理 |
5893185/5893215南校区办公楼 312、218室 |
8983117 行知楼B602(东)室 |
户口办理注意事项
一、自主选择“户口”是否迁入学校
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可根据本人意愿,自主选择户口迁入或不迁入录取院校。本校录取学生迁入的户口,桂林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是将其作为“临时集体户”来管理的,在校就读期间户口不能作任何变动和主项目(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身份证号码)的变更,毕业或中途出现退学、被开除、肄(结)业等情况时,户籍关系必须迁往就业单位或迁回原籍(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二、“户口”迁入学校的按以下要求办理落户
(一)提交落户资料
入学新生户口迁入学校,请提交以下资料办理落户:
1.生源地为桂林市外的同学交验《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迁移地址为:
(1)屏风校区报到的同学请迁往: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
(2)雁山校区报到的同学请迁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桂林理工大学;
生源地为桂林市(含十一县六城区)的同学,若本人需要将户口迁入学校的,交户口本(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二代身份证照片(注:照片必须为身份证照片,否则不能落户)。
4.提供学生身高、血型、父母姓名及联系电话
(二)注意检查《户口迁移证》内容是否完整
1.“迁移证”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公章;
2.“迁移证”上的姓名、曾用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原住址等主要内容,字迹必须清晰可辨,不得缺项漏填;
3.“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4.“迁移证”上出生日期必须用公历填写,并与身份证上出生日期字段完全一致;
5.籍贯与出生地填写应具体到省、市、(县);
6.“迁移证”上的空白处,不能以划线表示,必须采用加盖“以下空白”印戳标注空白处;
7.年满16岁的公民,原则上应当在当地办理二代身份证,如果是已办未发或未办的,“迁移证”上应当注明“已办证未发”或“已编号未办证”等字样或由迁出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否则一律视为“已办身份证”;
8.不接收手写“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
9.“迁移证”上任何内容不能出现涂改,否则无效。
(三)联系方式
屏风校区政保户籍科106,屏风5896173;
雁山校区行知楼政保户籍科B206,雁山3696656。
答案来源于:2020级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到须知
2020级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生院各科室联系主要职责和联系电话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