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及我院户籍管理规定:北京籍新生、外埠定向生不迁户籍入学,其他外埠新生均采取自愿办理户籍转迁,外埠未迁户籍入学的学生报到当天应提交书面说明。
办理户籍的迁往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文化程度:必须注明“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如注明“初中”或“高中”学历者,公安机关不予接收。出生地、籍贯必须填到省市或县,户口迁移证的其他项目也应填写完整,重要项目不能有空白处。
已出台户改方案省份的学生,户口迁移证户别性质须注明XX省居民户或XX省家庭户即可。其他未出台户改方案省份的学生,户别性质必须注明农业或非农业。如户口迁移证未予任何注明,公安机关不予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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