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培养单位成立新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新生奖学金的初评、汇总、报审和复议等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新生奖学金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将如数追回:
1.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的;
2.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学、宿费等应缴费用且未作特别说明的;
3.经查实在推免生报名考试中有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的;
4.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入学资格的;
5.学校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仍可同时申请学校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所规定的奖励与资助。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30日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初审结果汇总表
附件4:“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
附件【附件材料.zip】
2020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其他说明和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