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前500名(含500名)的普通类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30万元。
2.凡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符合我校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定的条件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10万元,具体条件如下:
3.凡高考英语成绩(150分制)(海南省除外)高于125分(含)(若高考英语总分为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比例折算成150分计算),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一次性发放)。
5.凡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各类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
6.凡高中阶段获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2万元。
7.福建省内本科批普通类生源高考分数(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被我校录取且高考分数分别在我校文、理科排名中在前1%的新生,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2万元。
8.福建省内艺术类生源,美术类专业分达到235分及以上或编导类专业分达到235分及以上,且被我校录取的,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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