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面向生源地为福建省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生源地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生源所在地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负责办理。每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自付。
(二)福建省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面向生源地为福建省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生源地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生源所在地的国家开发银行(大部分地区已开通)或其他金融机构负责办理。每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自付。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操作流程后再通过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四)福建师范大学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福建师范大学,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仓山支行。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91-22867247。
(五)关于生源地贷款详细信息可参阅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文件。
答案来源于:2020级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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