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若需助学贷款,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新生生源所在地选择一家贷款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各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贷款限额8000元;外省生源按照当地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有贷款学生汇款请汇入我院账户:
户名: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账号: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2)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校后,按程序认定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4500元/学年、困难2800元/学年)及各类社会助学金等;并可申请学院勤工助学岗位,按时计薪酬。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福建宏利基金会奖学金(3000元/学年)、北美校友奖学金(2000元/学年)、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800元/学年)等。
(4)学院设有新生奖学金:其中超过本科录取分数线考生奖励10000元;夏季高考(文科)、夏季高考(理科)及高职分类考生各设三名奖学金名额,高考分数分列前三名者,分别奖励:8000元、5000元、3000元。
答案来源于:2020级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2020级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说明(学生资助咨询:0591-87427568刘老师13625083395林老师18649828365)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