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专业分流前的总平均学分绩点,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四)拥有某学科专业方面的学术特长在选择该专业时可优先考虑(可不参与绩点排名直接录取)。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即可认定为具有相应的学术特长:
1、在相关学科专业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个人参赛者或团体代表队的骨干队员;
2、申报专业领域相关专利,排前五名以内;
3、在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的主要作者,排名第三作者以前;
4、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取得证书;
5、学生确具有与专业相关的学术特长,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核认定。
2020级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大类分流的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