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学院须高度重视复测工作,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复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复测工作方案(含领导机构、考评方案、应急预案等),严格开展和完成复测工作,复测过程应全程录像。请各有关学院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复测工作方案和复测结论报告(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及相关考试试卷、视频录像报送至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5室)。
2.对于复测不合格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经查实在艺术类考试招生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人:刘恬恬
联系电话:85098500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2020级东北师范大学特殊类型新生专业复测复测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