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常政发【2003】9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常州市区籍新生入学时不再迁移户口入我校,常州市区以外非定向类别新生,是否迁移户口由个人自愿选择。
(2)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如果选择迁移户口,须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户口迁入单位(商学院、史良法学院新生填:“江苏省常州市延政西大道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艺术学院新生填:“江苏省常州市白云路常州大学白云校区”;其他学院新生填:“江苏省常州市滆湖路常州大学武进校区”),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出生地等项要详细填写,并且与本人身份证内容一致。
未尽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http://******.cn)或咨询研招办(0519-86330238)。
常州大学研招办
2020年7月
2020级常州大学研究生关于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