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心健康检查发现患有疾病,短期可治愈,暂不宜在校学习者;
(2)因病请假一个月期满,仍未病愈不能报到者;
(3)已怀孕;或于报到前分娩,从报到之日起仍需休产假一个月以上者;
保留入学资格须由本人申请,导师和所在院(部)主管负责人同意,送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招生办公室审核,报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常务副院长批准。第(1)种情况须附北京大学医学部医院诊断证明;第(2)(3)种情况须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本人病历复印件,并经北京大学医学部医院认定。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户口、档案等不转入学校(已转入者退回)。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研究生应于下一学年新生报到前2周向学院提出恢复入学申请,到医学部医院或医学部医院指定医院(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所在学院主管负责人同意,附医学部医院或医学部医院指定医院(机构)检查合格证明,经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常务副院长批准,方能办理入学手续。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如本人在应复学年度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提出申请,或通知办理有关手续而无故逾期两周内不办理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0级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
2020级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新生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