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随录取通知书寄上农业银行卡和建设银行卡。新同学持任一张银行卡在家庭所在地就近的银行储蓄点存入足额的学费。特别提醒:存款前一定要先修改银行卡密码,再存入款项。
2.使用银行卡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银行卡使用说明,并按要求操作。请妥善保管好银行卡。
3.学校委托银行在开学前将本人应缴的学费划入学校账户。学校统一出具附有学费的专用收据,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发放。
4.如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在汇往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号的汇款单中标注本人的身份证号、学号(录取通知书上查询)以便核对。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53-5910089,助学贷款专用账号为: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上海新职联职业培训学校(普陀校区) | -- | -- |
银行事务 | 铁岭技师学院 | 三年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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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上海新职联职业培训学校(普陀校区) | -- | -- |
银行事务 | 铁岭技师学院 | 三年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
金融--银行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