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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授课地址及联系方式

2020级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新生入学报到须知授课地址及联系方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5 04:32:00 解决时间:2020-09-0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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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授课地址及联系方式

授课地址: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双凤校区

咨询地点:国际交流与学院(行政楼三楼)

联系电话:0551-65658492 65664958

联系人:丁老师王老师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国际交流与学院

2020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无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及用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学制加15年确定,短6年,长不超过22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贷款长期限。

(三)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四)还款政策。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

(五)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申请通过后,由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需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通过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六)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其他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其他行的助学贷款。

三、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一)高中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进行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办理方式和地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三)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5.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县中心。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将《受理证明》交至高校报名接待老师。

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

四、贷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审批通过后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根据合同借款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合同回执上的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借款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中,借款学生在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提现使用,可用于借款学生生活费。

五、还贷流程及还款方式

(一)正常还款

1.11月1日(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n,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重置。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www.***,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银联POS机刷借记卡还款。

2018年起,国家开发银行推出手机还款。登录支付宝手机APP,在“便民生活”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在线还款”中录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和学生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还款。

(二)提前还款

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2.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请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三)逾期还款

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六、特别提示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二)贷款学生提供的资料证件须真实合法有效,合同签字字迹清晰。对于审批不通过的合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当年度将不再受理。

(三)贷款学生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如出现逾期,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及时归还贷款。

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2020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贷款性质

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条件

1.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我省辖内;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3.我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我省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申请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

三、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贷款的高限额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2000元;贷款实行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发放的办法。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5年确定,但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借款学生毕业后,因升学连续攻读学位(含专升本、考研等)的,在校期间继续享受贴息政策。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可申请由财政全额贴息。

四、贷款申请、发放和偿还

(一)贷款受理时间。6月1日-10月20日

(二)贷款申请方式

***申请,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

(网址:https://eloans.***/stu/);

2.学生可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就近农村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申请。

(三)首次贷款(含在校生和大学录取新生)

1.贷款手续: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3)借款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填写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

以上复印件须提供原件供审核。

注: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其他近亲属。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学生为孤儿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不提供共同借款人。

(四)续贷(在校生)

1.贷款学生在一个学历阶段(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实行“一次性签订合同、分学年发放”。借款学生首次办贷与经办银行现场签订贷款合同后,本学历阶段(在读的专科,或本科,或研究生)的往后学年续贷时,可以直接登录“助学贷款系统”在线办理。

(五)贷款发放

贷款银行与借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含划款委托授权),学生持贷款申请回执到校报到后,经高校审核,贷款银行将资金先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再划转至高校指定账户。

(六)贷款偿还

借款学生毕业后5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可以不偿还本金,但应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借款学生可以分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五、特别提醒

1.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96669客服电话咨询,也可以联系当地农村商业银行;

2.学生提供的资料须及时准确,签订贷款合同时,请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注意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合同要素,并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3.学生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携带用款回执单,用款回执单可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系统打印或向经办银行索取;

4.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5.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6.本指南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院系:专业:年级:班级: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身份证号  码

  

家庭 人口

  

手机号码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长 手机 号码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特殊群体类型

建档立卡贫困 家庭 学生 : □ □ 否 ;生活保障 家庭学生: □ □ 否 ;

特困供养学生: □ □ 否 ;孤残学生: □是 □否; 烈士子女: □ □ 否 ;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是 □否。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个人承诺

承诺内容: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注:1.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复印。

2.学校、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

3.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答案来源于:2020级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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