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参评研究生请于2020年10月10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论文成果”菜单,登记硕士研究生入学以来发表的论文情况、科研成果及专利等信息(署名单位为本校),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期刊分区以学校科发院2018年发布的文件为准。
(2)参评成果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在相应规定时间内,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3)不得自行更改上述文档的表格结构。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0年9月25日
2020202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机电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奖助等级和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