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10日之前学生备齐贷款需要提交的书面申请资料,并将书面资料提交给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贷款的老师进行初步审核。同时,学生在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化工作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参见附件4),要求网上申请和纸质申请信息内容必须完全一致,特别是金额及年限。
特别提醒:金额(学费+住宿费);年限不得超过学制年限(2年/3年)。
2.10月26日12:00之前,学院负责贷款的老师将符合条件的同学的材料收齐,提交附件5电子版《上海海洋大学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汇总表》(要求:EXCEL形式,各字段均要求文本格式,要求按照学号大小排序,高年级在前,低年级在后)到 ,纸质版打印后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章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611室),电子版的顺序须和提交的纸质版顺序一致。
3.10月26日--10月30日研究生院复审学生贷款纸质申请材料和网上申请材料无误后,将一并提交到银行相关部门,银行审核通过后,将另行通知安排贷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事宜。
20202021年上海海洋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提交材料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