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档案在校的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定向和委培等情况的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具体见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
2、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单的评审、核对与汇总工作,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核对内容包括:硕博连读、休学、退学、提前就业、提前毕业、西部支教、未报到等。其中硕博连读的同学按照博士研究生的待遇发放国家助学金,不再享受硕士研究生的国家助学金;退学、提前就业、提前毕业和未报到的研究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休学和西部支教的同学需办理复学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20202021年秋湘潭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信息评审与核对发放对象及审核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