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班级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中进行评选,确定减免名单(学费减免需要确定等级),将评选结果上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班主任、辅导员必须参与本班级的评议工作。
2.学生填写的《内蒙古师范大学减免学费申请表》,学院留存。
3.评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报送减免学费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shc@.***.cn)和评审情况报告(加盖公章,主管学院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内容包括:本学院减免学费评审情况、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联系人:李老师郑老师电话:7388385
地点: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A309)
20202021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其他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