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当事先请假或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请假单”或“宁波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单”),批准后方为有效。无正当理由在开学两周内未注册,视为自动退学。
2.学校规定注册时间截止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当及时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确认未报到或作自动退学处理的研究生名单,将《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表》、《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于9月28日前交研究生院。
3.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督促各年级研究生完成本学期的研究生证学期注册等工作。
4.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督促2020级研究生于9月30日前完成个人学籍信息的完善,具体操作可详见附件6。
联系人:余荷贞,邮箱:yuhezhen@***.cn
电话:888027,办公地址:安中大楼606室
附件1.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汇总表
2.宁波大学研究生拟作取消入学资格情况学院汇总表
3.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
4.宁波大学研究生请假单
5.宁波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单
6.新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操作指南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1日
附件【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宁波大学研究生拟作取消入学资格情况学院汇总表.docx】
附件【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doc】
附件【宁波大学研究生请假单.doc】
附件【宁波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docx】
附件【新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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