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10月20日前报送放弃入学资格名单、保留学籍申请、取消入学资格等材料至研究生院(需报送的表格详见附件),以便我院及时对存在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等情形的研究生新生作相应的学籍处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按时准确报送待处理学籍的各类别新生名单。其中,逾期未报到的研究生新生应归类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资格复查不通过的研究生新生归类为取消入学资格,对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学院应严格遵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暨研〔2016〕41号)中学籍处理的流程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2020年秋季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20202021年暨南大学秋季学期研究生材料报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