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规定:对于因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学、转学、休学、死亡等原因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受助学生,学校应停止其资助资金发放。对于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受助学生,学校应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取消其受助资格,并停止其资助资金发放。
存在以上情况的受助学生将不再发放本学期国家奖助学金,学部须填写《国家奖助学金停发情况说明》(附件2),并在附件1中标明情况。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因上述原因需停发国家奖助学金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学部须另行填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受处分情况统计表》(附件3)。
20202021年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重点核查受助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