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获奖(助)学生信息核对工作
1.学部须再次核对2020-2021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学生的名单,并下发学生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收集通知,组织学生本人在“今日校园”APP上填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并以学部为单位填报《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卡号收集表》(附件1)。
2.学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需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农村信用社卡号以及发放金额是否有误,如有错误需及时更改,报送的卡号原则上须为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广西农村信用社(下称“农信社”)卡号,确实无法补办农信社银行卡的,需准确填报所用银行卡的开户省份及开户行信息;
3.所有资金到账后,学部需组织学生开展签领确认工作。组织学生填报《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签收表》(附件4),已收到资助资金的学生,本人须在“学生签名”列手写签名。如学生因实习或有其他原因导致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段签收的,须由学部将情况进行汇总,统一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二)重点核查受助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
根据《广西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规定:对于因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学、转学、休学、死亡等原因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受助学生,学校应停止其资助资金发放。对于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受助学生,学校应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取消其受助资格,并停止其资助资金发放。
存在以上情况的受助学生将不再发放本学期国家奖助学金,学部须填写《国家奖助学金停发情况说明》(附件2),并在附件1中标明情况。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因上述原因需停发国家奖助学金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学部须另行填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受处分情况统计表》(附件3)。
(三)请各学部老师做好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使获奖及受助的学生了解发放金额和发放时间。
20202021年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