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已经通过我省2019年高考统一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应届普通高中学生。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今年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并符合我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相关专业规定的招生条件和身体要求。
(三)考试办法
1.综合成绩构成及比例
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60%)和高校考核(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10%+面试30%)构成。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
学院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
3.面试
考生凭《2019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试准考证》、身份证签完承诺书后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安排如下:
面试时间:2019年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面试地点:枣庄职业学院。
面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四)录取原则
护理专业按照专业计划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报考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护理专业;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其他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批次录取的其它专业新生入学后,不准转入护理专业。
其它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按招生总计划数1:1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当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分别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五)确定预录名单
录取组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六)公示预录名单
2019年4月28日,由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高考录取通知书。
(八)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之规定,已被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待遇。凡已被各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及录取。
(九) 护理专业新生入学后须学日语;其它专业新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其他小语种新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十)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十一)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2022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