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9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组织机构

2019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章程组织机构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9 19:56:00 解决时间:2019-08-01 20:01

满意答案

三、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有关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院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二)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核工作。

(四)单独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学院纪委办公室):0632-8628038。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8-01 20:01

类似问题答案

2019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组织机构
三、组织机构(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有关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院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三)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次组织机构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单独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十二条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次)计划设A、B、C三个类别,单列招生计划、分类别招生。其中,A类计划主要(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命题、考试组织
(八)命题、考试组织1.命题:文化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命题。2.考试(1)成立由教务科研处、招生就业处、纪委办公室、安全保卫处等部门组成的考务小组。(2)考务工作按国家级考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于出现的舞弊现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3)面试评(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
(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报名条件
(二)报名条件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学院概况
二、学院概况(一)学院全称:枣庄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196(二)学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祁连山路2169号邮编:277800(三)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四)学院基本情况:枣庄职业学院是200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院建有枣庄新(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A类: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B类:退役军人;C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