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奖助措施
1.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项单项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措施: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完善的资助体系,通过开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内无息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学生补助、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帮扶措施,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对以枣庄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枣庄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632-3786721、3786037
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号
邮 编:277160
邮 箱:zzxyzsb@***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http://zs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