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规定,我院今年继续实行网络远程录取。
2.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统一规定执行。
3.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各项政策规定,录取考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于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款中所列疾病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我校专业均可不予录取;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
5.外语语种要求:专业培养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6.对于投档考生,实行志愿优先,福建省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分数排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专业安排将根据“专业清”模式,即按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第一专业上线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按专业顺序递补。
7.定向报考志愿单独编码,单独录取。定向招生专业[临床医学(定向基层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技术(定向基层医疗机构)]只招收对应县、市、区的生源,跨县、市、区填报考生将不予录取,具体计划详见招生资讯或我院网站。考生入学前须与有安排相应专业定向指标的县、市、区签定定向服务合同,凭合同及录取通知书才能报到入学。
8.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录取,按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9.对于本规定未包括的需进行专业调剂的情况,必须报院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019年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普通高考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